邢台道路交通事故民调机制年内全市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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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人民调解机制引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当中,我市交警部门自去年启动的这项工作开全省先河,目前已在桥东区、桥西区和开发区推开。记者日前从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获悉,今年道路交通事故民调机制将在全市推广,这与公安部不久前下发的《关于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意见》不谋而合。
去年10月,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与桥西区司法局合作,在我市建立起全省首个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交警部门利用桥西区已有的人民调解网络,从200余名人民调解员中精选出150多人,聘为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员。调解员负责协助民警处理涉及本区本单位的各类交通事故。
“与传统的交通事故处理模式相比,新机制好处多多。”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教导员管大江说,由于受聘的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员多为村居干部,在本地本单位拥有一定声望,与本村事故当事人具有天然的感情基础,在事故处理中表现出比民警更多的灵活性,事故处理起来“短、平、快”。
王快村双委班子成员吴堂合受聘调解员以来,曾经参与了一起案件的处理。本村一个年轻人无证、无牌驾驶,将一名外地人撞伤住院。按照事故处理的相关规定,理应对其进行拘留,但他没有身份证,连父母是谁都不说。情急之下,事故处理大队委托吴堂合协助处理。在他的“斡旋”下,受害方很快拿到了赔偿金。
据管大江介绍,目前,他们已在桥西区、桥东区和开发区聘请了300 名民调员。这些民调员受聘以来共参与了200余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各方反映良好,今年我们计划在全市推广。”管大江说。
就在记者深入采访后不久,公安部于日前下发了《关于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意见》,要求公安部门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在全国推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工作,力争上半年所有地级市、下半年三分之一的县市区都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工作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