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交警十一大队“重管轻罚”打造文明和谐交通管理模式

点击数: 【字体: 】【打印文章

       为进一步构建文明和谐的警民关系,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水平,交警十一大队积极探索“重管轻罚”交通安全管理模式,大力倡导“换位思考”,努力构建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是在易发现交通违法行为的地点设置警力,如在收费站、服务区和停车区提醒驾驶员的违法行为,维护正常交通秩序。同时,大队要求民警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以教育、制止违法行为的发生为主,处罚为辅,这样既教育了违法行为人,又有效的避免了矛盾。

       二是在执勤中,倡导“换位思考”,以人为本,重教轻罚。大队要求民警在日常执勤执法过程中,要坚持文明执法,全面使用执勤执法文明用语,改善执法态度,树立良好执法形象。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扩大教育面,减少罚款处罚量,对轻微违法行为,以教育放行为主,处罚为辅,尤其是在查处违法行为的过程中,大队要求全体民警要充分考虑到当事人的感受,对违法行为区分对待,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坚持以人为本,灵活执法,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让群众切身感受到交警执法不是为了罚款,而是在保证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在执法过程中实现普法教育。

       三是切实加强对民警的监督管理,使全体民警切实按照“执法为民”要求人性化执法,通过对来大队办事、处理违法行为群众的询问耐心答复,对外地问路司机指明道路等形式,用实际行动积极构建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管理环境。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05日